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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开放大学委员会 民主生活会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21   浏览:

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一大法宝。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1.本制度所称的党内民主生活会适用于公司党委、党总支民主生活会。

2.党内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党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既要敢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自己的缺点与错误,更要敢于实事求是地批评别人。

二、组织安排

1.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当年第四季度至次年二月。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五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并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参加会议的人员作好准备。

2.公司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外,党委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3.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为:党总支委员,非中共党员的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三、主要内容

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协作共事,讲政治、讲干事、讲团结的情况。

3.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确定的目标、任务的情况。

4.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

5.在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广大师生员工办实事、谋利益的情况。

6.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7.上级确定的议题。

四、工作程序

1.党内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内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根据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党内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党内民主生活会由党委、总支书记主持。主持人负责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3)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4)主持人和出席人员应根据重点议题向会议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并认真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发言,会议的情况及批评意见会后应转告缺席人员。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6)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3.党内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尽快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分别交纪委、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3)及时反馈。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将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五、具体要求

1.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班子成员之间针对突出问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谈思想、谈问题,对群众所提意见和个人查找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自我批评。开展批评时要逐个提出批评意见,指出不足,提出改进的建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做到与人为善。

2.发扬党内民主,对于思想上、理论上的不同认识,要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办法求得解决,决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正确对待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的纠缠,不搞打击报复。

3.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4.公司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总支民主生活会由总支书记负责组织,会议材料会后应分级统一收集整理归档。

5.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于违反党内民主生活会规定侵害党员权利的,由学校纪委负责办理。

六、其它

1.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