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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4-20   浏览: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各高职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关于探索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办法,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的精神,为了引导职业院校加强员工职业技能培养,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展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的招生考试改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在机械类专业进行统一技能操作考试试点
  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对机械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技能操作考试,开展以技能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中职学校机械类相关专业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统一技能操作考试的内容为车工技能、铣工技能和钳工技能,考生可任选一种参加考试。考试标准为初级工技术等级标准,考试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次, E等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考试时间为2011年4月份。
  文化考试实行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
  按照考生的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进行录取,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
  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的报名及考试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后另行公布。
  二、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按照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原则单独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四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选择1-2个专业单独招收中职毕业生。由学校自行组织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按照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原则自主确定招生办法,单独进行招生考试工作。各高校在普通高考前完成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已被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高职统考及录取。具体招生考试方案由各高校制定,报省招办审定后予以公布。
  为维持政策的连续性,对现有的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高职统考)政策维持不变。已经报名参加2011年高职统考的考生,本人自愿,也可选择参加机械制类专业统一技能操作考试和四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顺利
  开展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的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是我省教育改革和招生考试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性设计,对推动职业学校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促进我省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组织好招生考试工作。各职业院校要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员工职业技能培养,注重人才培养衔接,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实行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单独招生考试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学校要注重做好宣传和咨询工作,为考生的报名、考试、咨询等提供良好的服务,确保这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